东莞市2012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英语口语考试实施办法 东莞市2012年中考英语口语考试实施办法
根据《东莞市2012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东招〔2012〕2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2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英语口语考试工作,现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考试对象:所有参加学业考试的考生。
二、考试时间:2012年5月12日。
三、考试地点:原则上每个镇街设置一个考点供本镇街考生参加英语口语考试(考点具体安排见附件2)。
四、考试计分:学业考试英语口语考试满分为120分。英语口语考试成绩按10%计入英语学科总分。
五、考试办法
1、英语口语考试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见附件1)。
2、全市学业考试英语口语考试将在各镇街设立考点。每个考点设有考生休息室、准备室和考试室若干个。考点将为每个考试室配备两名电脑监考员。
3、考生进入休息室前,工作人员应先核对其准考证,然后再进入休息室待考。
4、在休息室,由工作人员分批点名排队,并带到指定的准备室等待考试。上一批考试一结束,准备室内的考生由工作人员带领到考试室参加考试。考试题随机决定。每位考生的考试时间约15分钟。
5、考生进入考试室后,必须听从监考员指挥,首先键入自己的准考证号码,待机器进入状态后,由监考员宣布考试开始的时间。
六、考务管理
1、考点所在学校应协助做好口语考试的有关考务工作。每个考试室由两名电脑教师(1名来自本校,1名来自外校)负责监考。各考点担任监考的电脑教师由市中招办聘请。请作为学业考试英语口语考试考点的中学填写好《东莞市2012年学业考试英语口语考试考点工作人员统计表》,于4月24日前上交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2、口语考试的评卷工作由市中招办统一组织安排,评卷员由市中招办聘请。评卷时间另行通知。
3、市中招办和教研室将对考点的口语考试和评卷工作进行全面监控和抽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和处理,以确保考试成绩真实可靠。
4、要认真做好有关工作人员和评卷人员的纪律教育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口语考试和评卷工作的公平公正。对有徇私舞弊行为的人员应停止其工作,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纪律处分。
附件:1.东莞市2012年学业考试英语口语考试说明
2.东莞市2012年学业考试英语口语考试考点一览表
3.东莞市2012年学业考试英语口语考试考点工作人
员统计表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七日